栏目标题
政务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
部门文件
发展规划
统计公报
人事任免
部门公告
中共阜新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 2018-07-03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7年 9月5 日至 10 月27 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2 月 5 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阜新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文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基层单位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洪军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做好整改日常工作,同时各成员按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分管责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三大类24个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逐项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是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工程建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局党组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市水利中心工作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阜新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开展“三大整顿”活动相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五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人事、财务、工作纪律等各类规章制度8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将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24项58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领导能力不到位。
(1)大局意识弱化,没有把本职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缺乏与市直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有关科室和两县五区水利部门开展调研活动,撰写编发了《阜新市农村水利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发现问题,理清发展思路。三是认真落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力量编写了《阜新市水土保持规划》,推动水利发展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四是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施工进度和支付进度等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推进工作缺乏督促、指导和促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突破辽西北三年攻坚计划,制定了《市水利局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制定了《市水利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将业务指标和党建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及支部,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分别于2017年10月19日和2018年1月12日召开两次局务会,加大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工作调度,围绕巡察整改和落实市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听取汇报,推进工作。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全面发挥
(1)“重形式、轻实效”,将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未得到很好的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建立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改进党组会工作方法,制定印发了《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会会议召开程序、议事范围和决策形式,形成局党组依法正规有序进行议事。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阜新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凡涉及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确保科学决策。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成立了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督导检查,纳入绩效管理。
(2)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职能混淆,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了《市水利局会议管理制度》,从内容、程序、会议议题、管理监督等方面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作出明确的界定。二是认真执行《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加强管理和监督,约束和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党组一班人照章办事和依法决策的意识。
(3)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识不足,未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市水利局机关工作制度》,完善了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按程序报告,强化按照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提高党内规矩与程序意识。二是局党组与党员干部、职工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4)组织领导不力,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各项制度,每年与科室和单位签订党建责任状,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制定了《市水利局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印发了《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加强对支部的监督检查,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状,机关党委按季度布置党建任务,对各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底按照《市水利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综合评分,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扎实开展。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思想建设工作开展不扎实
(1)班子成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学习记录内容不规范、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2017年11月9日、12月21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新党章》和阜新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3月14日局党组针对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整改。三是规范学习笔记,统一更换了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党组会议记录本、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记录本和个人理论学习笔记本,记录指定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规范记录格式、内容。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市水利局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计划和工作要点,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研讨,使学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二是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生活的实施办法》,推进支部理论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按照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强检查,杜绝形式主义。
(3)党建工作有“重党内、轻党外”的倾向,支部一般把活动空间封闭在支部党员中,缺少与党外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1月24日至26日,结合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分别与党员群众广泛开展了一次谈心活动,了解思想动态,征求对党建工作的意见,交流思想感情。二是加强党外干部培训,下发了《市水利局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党外干部纳入培训计划,侧重对党外干部选派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三是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形式,畅通非党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渠道。
2.组织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1)没有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效果不理想,未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了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自查,对查摆出的5个方面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把握各项程序环节,在《市水利局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要点》中明确了各项要求。二是在2018年2月9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上进行了扎实整改,从加强学习入手,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精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动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相互批评辣味足,受到市委督导组好评。
(2)政纪处分没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程序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撤销了错误的发文,对两名事业单位非党职工的行政警告及开除公职处分决定,依照有关规定报批并重新发文。二是制定《市水利局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科级干部开展行政法规培训,深入学习《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不好,组织生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局机关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生活的实施办法》,对落实“三会一课”等6方面制度进行了明确要求,纳入《市水利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每年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监督考核。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登记制度,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登记审核。
(4)选人用人未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1月11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条例法规,增强依法依规用人选人意识,同时加强分管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提高业务素质。二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一步核查科级干部档案,完成了52名科级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对27份档案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了《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严把廉政关,及时向纪检部门报告选拔人员基本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5)工作作风不实,推进不力,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把省委第五巡视组、省委省政府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和“三大整顿”查找出来的问题,列出了13个方面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已完成问题整改。二是责成规计科及有关单位,对近年来审计报告排查梳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账务处理,与市财政等部门沟通情况,年底前争取完成。
3.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
(1)未严格遵守“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2017年12月21日组织党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辽委办[2010]35号),二是调整分工,明确要求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明确了财务分管人员,各基层单位已全部调整到位。三是制定印发了《市水利局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补充通知》,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规定精神。
(2)国有资产管理松懈。
整改措施:一是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收回了市慈善总会借用的车牌为辽JN1935迈腾轿车一台;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清理收回个人欠款30952.47元。二是完善了《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监管,指定专人对各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物相符、账卡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工程立项论证不足,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审核中心技术力量,增加3名高级工程师审查人员,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论证,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符合规范。二是查明新邱区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原因,已由新邱区纪委进行约谈处理。三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上,向县区水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阜新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组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强化从严治党意识。二是制定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三是与局属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
(2)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完善,没有健全党内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重点领域预防和监管力度,深入排查局及局属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印制了《水利系统廉政风险及防范示意图》,加强事前监督,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二是配合市纪委驻农委纪检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2.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
(1)执纪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成立了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配合驻农委纪检组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行业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编印下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材料汇编》,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培训。
(2)“两个责任”制度写在纸上,只说不做,追究问责未做到“一案双查”。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近年来发生的4起违纪违法案件,约谈了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凌河局、建管科主管领导,当面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限时整改。二是按照《市水利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重点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党风廉政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没有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有的放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计划,采取观看电教片、倡廉文化宣传、违法违纪人员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使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从中汲取教训。 二是加大日常监督,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会同纪检组及时处理。
3.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不规范。
(1)干部人事管理混乱,混岗问题突出,领导干部职务与身份不符,长期借调人员没有履行手续,并在原职务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这次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摸清混编混岗人员的具体情况,已清退混编混岗人员3名。二是制定了《市水利局干部上挂下派实施办法》,加强干部历练。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理顺供水办王某的工资关系,与人社、国资委、自来水公司沟通情况,查清政策依据,确定工资档次。
(2)长期病假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按照《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2名病假人员补办了请假手续,张某同志已正常上班。水保局职工张某因患脑出血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丧失工作能力,与家属和本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商洽劳动人事、编办等部门提前办理退职手续。二是制定了《市水利局机关工作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程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水利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彻底整改。
二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化监督制约,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水利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三是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十三五”各项水利目标圆满完成。围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抓好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灌区修复改造、水土保持治理等重大项目,开创阜新水利工作新局面。围绕全市安全度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体制机制建设,以河长制为重点,抓好河长制推行、农业水价改革等,确保良好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围绕全市扶贫攻坚目标,实行项目扶贫和结对帮扶相结合,确保与全市脱贫目标同步完成。
四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水利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阜新转型升级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纪委驻农委纪检组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29930;邮政信箱为:海州区西环路77号,电子邮箱:fxsjwznwjjz@163.com
>>返回列表